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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华文化学院是根据《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列》的规定于2006年4月经省委统战部批准同意增挂的。《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学院和中华文化学院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华文化学院要以中华文化为纽带,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推动中华民族大团结大联合为目标,积极开展面向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研修和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