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和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通过进一步完善科研创新激励机制,推动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咨政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23-2024年度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对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学术和资政本领,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二、选题方向
项目选题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围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等开展研究。申请本年度项目的主要选题方向如下: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新时代全面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领导的研究
(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四)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
(五)民主党派开展主题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六)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研究
(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和实践研究
(八)我国宗教中国化理论和实践研究
(九)新时代统一战线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研究
(十)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的机制和路径研究
(十一)发展壮大港澳台和海外爱国统一力量的工作研究
(十二)统一战线队伍建设的工作研究
(十三)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创新研究
(十四) 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规律研究
(十五)统一战线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实践研究
(十六)统一战线服务建好建强“三个基地、一个屏障、一个高地”工作研究
三、申报对象
全省各级统战系统、各级社会主义学院系统(含省社院)以及从事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各界人士。
四、申报办法
(一)以项目组方式申报,每个项目组一般不少于3人。项目组应认真填写《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课题申请书》和《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课题论证活页》,项目申报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并形成单位上报汇总表,由单位统一组织统一上报,省社会主义学院不接受个人上报材料。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课题申请书》(一式1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寄送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6-2号同心大厦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510室,信封右上角标明“科研课题申报”字样,邮编:150090,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二)申报所需的《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可以从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科研动态栏目下载。《申请书》报送一式1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三)《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fzijing@163.com邮箱。
五、成果要求
(一)体现政治性、时代性和全局视角,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立足统战理论与政策研究的学术前沿,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总结经验和探索问题相结合,对策建议具有实操性,可为党委(组)和统战部门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严格遵守项目研究和学术规范,有出版、使用和推广价值。
(二)在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发表阶段性研究成果,须注明“2023-2024年度全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课题”字样。阶段性研究成果需是课题组负责人或其他成员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公开出版发行刊物发表论文一篇,发表的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项目负责人应有研究成果。
(三)科研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成果要报,要求研究报告的正文字数在1.5万以上,查重率不超过30%,成果要报不少于3500字。
(四)课题负责人须严格按照立项通知要求开展课题研究,保证研究成果的原创性,确保成果质量。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以立项通知确定的起始时间为准)。课题通过结项鉴定的颁发结项证书,不能通过结项鉴定的,撤项处理。
(五)课题研究的阶段性和最终研究成果及相关数据由立项单位与作者共享。
六、经费支持
本年度科研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获批立项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按一定比例给予项目组配套研究经费。
七、报送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15日。
办公电话:0451-55576716
联 系 人: 付子京 18346556688